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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

艺术与设计学院设计类专用教室管理规定

2014年06月06日 15:58  点击:[]

1、设计类学生专用教室(以下简称专用教室)是美术设计类师生进行教学、科研的公共场所,任何人不得在专用教室内从事与此无关的事情。

2、教务科、学生科、实验中心三方分别承担艺术与设计学院设计专业教室及其配套设备的分配、管理和维修工作。

3、每学年初(入学报到注册时),美术设计类学生班级到学院教务科申请专业教室,办理相关使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4、每学年结束,由教务科、学生科、教室安全责任人共同对专业教室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封闭专业教室。

5、未经学院允许,任何人不得将外单位人员带入专业教室,不得将个人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存入教室。禁止将石膏、玻璃钢、油泥、雕塑泥、木材、石料、钢材、油漆等污染性的材料带入专用教室,如需使用必须到学院指定场地内进行。

6、爱护教室内所有设施,每人一桌一椅,责任到人,如发生损坏按照学校规定赔偿。每双周的周四下午,学生个人可向学院实验中心申请桌椅维修,如属人为损坏将按照学校规定收取维修工本费。

7、保证专用教室及其设施的安全。注意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管理员报告。离开教室时,必须关闭照明电路,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后果。严禁在教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电热器、蜡烛等一切用电或加热设备,违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提高专用教室使用效率,保持安静,营造良好的专业学习氛围,不做与专业学习无关的事情,禁止在专用教室内闲聊、大声喧哗、打闹。

9、积极维护专用教室卫生,门窗、地面、黑板、桌椅干净整洁,做到教室卫生每天一打扫,每周一扫除。不得在教室墙壁、玻璃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不得遮挡门窗,不得随便乱扔废纸、杂物。不得在专用教室内抽烟、吃饭、吃零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