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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做好艺术与设计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2022年12月01日 09:02  点击:[]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考察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的综合载体。为加强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切实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学校教务处的工作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提前谋划布置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对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整体时间安排

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为七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22年12月1日-12月18日,第14-16周):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动员、指导教师遴选、课题征集及审查、学生选题、任务书下达等工作。

2.启动阶段(2022年12月19日-2023年2月19日,第17周-下学期开学前):学生利用本学期课余时间、寒假,针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任务进行文献资料查阅与数据收集整理等工作,并着手准备开题报告等相关工作。在此期间,师生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导交流。

3.开题阶段(2023年2月20日-3月12日,第1-3周):学生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开题报告等工作;学院在第2-3周内组织开题阶段检查,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材料,审核课题的研究方法、方案及实现途径等是否科学合理。

4.实施阶段(2023年3月13日-4月23日,第4-9周):学生进行课题的实验、设计、调研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论证等,完成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写作的初稿。在此期间,学院加强对学生学术研究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道德及严谨的学术规范,认真对待自己的研究,实验结果、调研数据等要真实,严禁伪造、杜绝抄袭;学院在第8-9周内组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

5.完善阶段(2023年4月24日-5月21日,第10-13周):针对中期检查的结果,学生进一步充实完善毕业设计(论文)初稿的各项内容,并提交指导教师审阅、评阅人评阅。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负主要责任,认真审阅,杜绝出现文字、数据、图标等低级错误。

6.答辩阶段(2023年5月22日-6月4日,第14-15周):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稿,学院组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查重检测和格式审查工作,确定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学院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鼓励各专业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7.总结阶段(2023年6月5日-7月2日,第16-19周):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分析和总结工作,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严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

1.结合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明确导师、选题、设计(论文)任务、教学目标以及开题、中期及答辩等各环节的具体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学院将根据各系部的实施方案组织进度管理及质量监控。

2.各系部要统筹考虑,采取积极措施,将最强的师资力量投入到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中去。原则上,高级职称的教师均应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将加强对指导教师的管理,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组织必要的指导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

3.指导教师认真学习领会OBE理念及《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在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拟定环节充分研讨,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以跨学科教师团队联合指导或跨专业学生团队协作完成的形式开展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务必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尽量从生产、科研和教学的实际问题中选定,其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相应的实验条件;要加强对学生非技术指标能力的培养,诸如项目管理、经济成本、社会、健康、安全、文化、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要切实加大选题来自教师专业实践、科研课题的比例,各专业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题目比例要大于50%。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确定后,指导教师要认真设计《燕山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确保学生任务工作量适当,并对非技术指标能力的培养提出具体训练要求。各学院要对所有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审查,避免选题的盲目性,确保每生一题,选题原则上不得与近三年重复;以团队合作形式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必须明确每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别,保证一人一题,每位同学的工作要各有侧重,有独立完成的内容,能够反映出各自的水平,且应各自提交毕业设计(论文)。

4.加大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研究力度,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探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新模式,创造性地开展院级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及考核工作,认真做好开题、中期、答辩等重要环节的质量监控。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推进。各个节点的考核材料均要上传至毕业设计管理平台,并由指导教师进行审核。学生逾期未上传以及指导教师未能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或审批的,将在运行状态评价中予以扣分。具体流程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流程简图》。

4.学术不端检测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引导学生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的抄袭、篡改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将继续对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查重检测分为初次查重和修改后复查。论文初次查重由学院负责,初检工作与答辩同步进行,各学院于本学院毕业答辩工作开始时在网上进行初检,答辩工作结束前完成本学院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初检工作,并将查重结果报教务处备案。查重结果不合格的(总文字复制比超过50%)论文答辩成绩统一记为零分。修改后复查由教务处负责,各学院组织文字复制比介于30%至50%之间的学生进行论文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论文交教务处进行再次查重。再次查重后合格的论文答辩成绩最高记为30分。查重结果仍超过30%的论文答辩成绩记为零分。

学生参加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必须与提交的答辩纸质版本一致,且内容必须完整,否则取消学生毕业资格。具体查重检测要求另行通知。

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要求

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开题、中期、毕业答辩等三部分组成。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各阶段的主要考核内容来制定自己的评分细则。学校统一规定各节点成绩分值,即开题占20分,中期占30分,毕业答辩占50分。

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考核小组必须对每位学生每个节点进行考核并给出成绩,且每个专业(方向)每个节点考核成绩优秀(即百分制≥90分或等级制A及A+)的学生不超过本专业人数的20%,成绩中等及以下(即百分制≤74分或等级制C及以下)的学生不低于本专业人数的10%。各节点成绩录入系统时按实际分数值录入(小数点后保留1位),总成绩为各节点成绩之和,由教务处根据百分制与五分制的对应关系转化为五分制。

学生任何一个节点的考核不及格(即开题﹤12分,中期﹤18分,毕业答辩﹤30分)的,在每次考核2周后,由各专业再次组织考核:若考核及格,学生可以进行下一阶段的毕业设计(论文);若考核仍不及格,则该生不可以进行下一阶段的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为不及格。

四、毕业设计总结及归档材料要求

1.学院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避免流于形式,总结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选题情况分析、各节点检查报告、答辩工作安排、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考评汇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且全部过程管理资料均需存档。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存档相关材料: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册装订要求:包括论文封面、摘要、目录、任务书、开题报告、绪论、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及各学院要求的其他需要装订的材料;

(2)毕业设计(论文)的其他成果材料,如图纸、软件、制作品、实验报告、数据等材料。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其他成果材料装入学校统一印制的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中,由学院统一归档保存。

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所用表格、封面等材料请在教务处主页文档下载栏目“文档下载—学生用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用表”中下载。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各个流程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平台”均会设置截止时间,请所有老师和学生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各项工作。

2.请各系部认真落实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具体工作,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通过适当提升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业挑战度,合理增加课题难度、拓展课题深度、扩大学科交叉等方式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全体师生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会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请各系部提前做好工作预案。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