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燕山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文件
燕大艺党字〔2020〕8号
中共燕山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
燕山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关于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业务机构干部及职员(实验员)签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决定
为加强和规范学院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业务机构干部及职员(实验员)管理,明晰各自岗位职责目标,牢记担当作为使命,激发干部和员工干事创业热情,根据学校党委2020年5月修订版的《燕山大学科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燕山大学业务机构设置及干部聘任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院各类业务建设发展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特制订《艺术与设计学院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业务机构干部及职员(实验员)工作目标责任书》,自2020年5月起执行。
所有相关人员均须确认工作职责任务并具名签署意见,作为个人(含主管领导)年终考核、各类荣誉(奖)报评以及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附件:艺术与设计学院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业务机构干部及职员(实验员)签署工作目标责任书
中共燕山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
燕山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