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艺术与设计学院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尤其是建立和完善听取群众意见、民主科学决策、廉洁勤政规范、工作检查督办、年终考核等方面的机制和制度,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有章可依,积极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制定如下制度建设计划。
(一)强化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和调研决策相关制度
已制定制度1条:《艺术与设计学院重大决策联席会议制度》。
修订制度1条:《艺术与设计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完成时限:2014年12月,责任单位:学院教务科研科。
新建制度1条:《艺术与设计学院科级干部年终考核实施办法》,完成时限:2014年11月,责任单位:学院办公室。
(二)加强学院内部民主管理决策相关制度
已制定制度2条:《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学科研成果获奖等级认定暂行办法》、《艺术与设计学院教职工参加集体活动的规定》。
修订制度3条:《艺术与设计学院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完成时限:2014年11月,责任单位:学院教务科研科;《艺术与设计学院高水平学术著作(论文)评审细则》,完成时限:2014年12月,责任单位:学院教务科研科;《艺术与设计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制度》,完成时限:2014年11月,责任单位:学院教务科研科。
新建制度3条:《燕山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师参赛、参展资助与奖励办法》,完成时限:2014年12月,责任单位:学院艺术实践科;《艺术与设计学院辅导员考评细则》,完成时限:2014年12月,责任单位:学院学生科;《艺术与设计学院关于新闻报道工作的有关规定》,完成时限:2014年11月,责任单位: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