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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

第四届孔雀奖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

2014年05月15日 15:34 艺术实践科 点击:[]

 

一、宗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高等院校声乐教学研究、增进交流、提高教学质量,为广大声乐教师和学生搭建展示声乐演唱水平、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平台,以促进我国高等院校声乐教学改革与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声乐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国高等院校音乐教育研究会、各高等艺术院校、综合师范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中职中专学校。

    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协办单位领导组成。

 

三、报名时间

    即日至2014年6月1日止

    比赛时间:2014年7月12日-20日 (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电话:020-83488559

    邮箱:kongquejiang@163.com

    官网:www.shengyuejia.org

    组委会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3号自编14号东面之一孔雀奖组委会

 

四、比赛组别划分

    音乐专业院校组(九大音乐学院)

    教师(美声组、民族组)

    研究生(美声组、民族组)

    本科生(美声组、民族组、流行组)

    综合艺术院校组(七大艺术学院)

    教师(美声组、民族组)

    研究生(美声组、民族组)

    本科生(美声组、民族组、流行组)

    综合师范院校组(综合院校、师范院校)

    教师(美声组、民族组)

    研究生(美声组、民族组)

    科生(美声组、民族组、流行组)

    高职高专院校组

    教师(美声组、民族组)

    学生(美声组、民族组、流行组)

    中职中专学校组

    教师(美声组、民族组)

    学生(美声组、民族组、流行组)

    原生态民歌组

    (各民族独唱、重唱、对唱、多人对唱)

五、参赛范围和对象

    1、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在籍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在职教师;

    2、全国师范院校中音乐学院(系)、艺术学院(系);综合院校中的音乐学院(系)、艺术学院(系);音乐艺术院校中音乐教育专业(系)在籍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在职教师;

    3、全国艺术职业院校中音乐系;职业技术院校中音乐系、艺术系;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音乐系、艺术系在籍学生和在职教师;

    4、全国高等艺术院校附属中等音乐、艺术学校;全国综合、师范院校附中;中等艺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艺术高中在籍学生和在职教师;

   5、原生态民歌组应为以上各类院校在校师生和全国各民族各类原生态民歌歌手,选手无年龄限制。

   6、已获以上院校录取通知书的2014级学生和2014届毕业生。

六、曲目要求

    可自选中、外歌剧中的独唱曲、重唱曲、咏叹调、歌剧片段,中外艺术歌曲,中外民歌、地方戏曲选段、民族风格声乐作品或根据民歌改编的民族声乐作品、鼓励和提倡首演近年来新创作的歌曲(含流行)及乐队、声乐组合等(首唱新作品加分0.1-0.3分、首唱需提交作者授权书)。

    初赛两首曲目选手自选;复赛曲目选手自选一首,中外作品不限;决赛自选曲目一首,曲目不得超过5分钟。各轮比赛曲目不得重复、须用原文、原调并背谱演唱,复赛、决赛一律使用现场钢琴伴奏,不采用扩音设备(流行组采用CD伴奏、用话筒)。

    原生态民歌组以各民族各种独唱、重唱、对唱、多人对唱、多声部及其他组合等形式。曲目应为传统民歌,包括田歌、山歌、号子、渔歌、小调及少数民族传统民歌体裁等,以歌唱生活、爱情、劳动、家乡为主;以反映本民族、本地区的原有特色;不做任何声部、伴奏乐器的改变和加工;以本民族语言或当地方言演唱,多人组合人数原则不超过8人,参赛时应穿戴本民族服饰。

    原生态民歌比赛一律不使用伴奏带,只允许使用传统民歌民间固有的形式伴奏,伴奏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表现形式以声乐表现为主,表演及伴奏应真实表现原生态民歌在传统生活中的原有形式。

七、奖项设置

    1、按各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2、设立指导教师奖、钢琴伴奏奖;

    3、设立新作品奖、优秀传承奖、优秀组织奖;

    4、获奖证书由中国声乐家协会签章;

    5、进入决赛的教师和研究生即可成为中国声乐家协会会员。

    本届大赛各个奖项可空缺,可并列。

八、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第四届孔雀奖评审公平、公正、公开,更具有权威性,某评审与参赛选手来自同一单位的,则该评委采取回避制度,并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平均分数,评委对各轮比赛的评定为最终决定。

    评审成员由国内著名声乐教育家、歌唱家、作曲家、音乐评论家等组成,由孔雀奖组委会统一聘请,原则初赛评委5位;复赛7-9位;决赛9-11位。

九、报名办法

    1、院校组队:组队选送名额各院校自行决定,须于6月25日前将选送汇总表(加 盖院系公章)、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高清艺术照两张、艺术简历(800字内)、参赛感言(40-80字)以快递寄达孔雀奖组委会;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组委会邮箱。

    2、个人报名:未组织选拔院校的教师和学生报名,须于6月25日前将两首录音CD或DVD光盘一份及以上要求材料以快递寄达孔雀奖组委会参加视听初赛,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组委会邮箱。

    3、关注微信公众平台:zgshengyuejia查询更多大赛信息。

    4、相关信息将在“中国声乐家协会”网站及时登载,欢迎查询。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3号自编14号东面之一

  邮编:510095

  联系人:郭老师

  邮箱:kongquejiang@163.com

十、经费

    1、主要经费由组委会向社会筹措;

    2、参赛选手初赛不收报名费,复赛需适量交纳参赛费;

    3、整个比赛期间,选手的交通、食、宿费用一律自理,需要在参赛地住宿的选手,应于6月25日前事先与会务组联系,会务组可协助联络酒店宾馆。

十一、其他事项

    1、与多家媒体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利用平面媒体方便快捷、电视、网络媒体受众面宽、影响力大的特点加强宣传力度。

    2、决赛和颁奖音乐会实况拟由电视台录播或网络录播。

    3、组委会全权负责组织比赛期间的录音、演出、录像、电视转播、网络传播、获奖选手音乐会以及其他相关活动,所有因大赛而产生的音像制品等衍生产品的版权属于组委会所有,参加上述活动组委会不再向选手另付酬劳。

 

    组委会对本届大赛拥有活动内容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

                       

 

                                 第四届孔雀奖全国高等艺术院校

                                      声乐大赛组委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