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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

艺术与设计学院琴房管理规定

2014年06月06日 15:56  点击:[]

1、琴房是音乐表演系师生进行教学、科研的公共场所,任何人不得在琴房内从事与此无关的事情,不得将个人物品存入琴房。

2、教师、学生练琴或上课时一律由本人凭学院琴房使用卡(使用卡上标注使用权限)到值班室登记,使用指定琴房,期间不得自行调换琴房,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琴房。该卡请妥善保管,不允许私自涂改或转借他人,否则,一经发现暂停其使用权限。

3、进入琴房后,应首先检查钢琴及其它设备、琴凳、窗户等是否损坏,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琴房管理员,待管理员检查划清责任后方可练琴。物品若有损坏不及时上报,被琴房管理员查出后由最后使用者承担责任。

4、练琴结束后必须把琴房打扫干净,并关窗、关灯、关好琴盖,由琴房管理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锁门,持钥匙到管理室换回琴房使用卡。

5、使用过程中爱护各类乐器及其它设施,如损坏按照学校规定赔偿。使用过程中如遇异常,禁止自行拆卸、修理学校乐器和其它设施。

6、不得在琴房会客和进行除教学外的其他活动,教师、学生不准在琴房或教室内教私学。

7、保持室内安静,提高使用效率,营造良好的专业学习氛围,不做与专业学习无关的事情,禁止在琴房内闲聊、大声喧哗、打闹;

8、使用过程中保证琴房的安全,注意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管理员报告。离开琴房时,必须关闭照明电路,否则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严禁在琴房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电热器、蜡烛等一切用电或加热设备,违者按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9、维护保持琴房内公共卫生。不得在琴房墙壁、钢琴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不得遮挡门窗,不得随便乱扔废纸、杂物,不得在琴房内抽烟、吃饭、吃零食。

10、琴房或教室钥匙必须由琴房管理员保管,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配备,不得将琴房钥匙带出教学楼,不准私自调换、增加门锁。

11、琴房教室每次借用最长时间为两节课,超时或违规占用琴房者琴房管理人员有权责令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