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精细化管理,增强全院教工集体主义观念,经学院研究决定,对于教工参加校院系(部、中心)级各类会议、党团工会活动、教学科研培训及学术活动(以下简称集体活动),特作如下规定:
一、全年无故缺席集体活动次数达到和超过应出席次数1/3者,取消个人年终考核评A和岗位津贴晋级资格。
二、全年无故缺席集体活动次数与请假次数累计达到和超过应出席次数1/2者,取消个人年终考核评A和岗位津贴晋级资格。
三、全年无故缺席所有集体活动者,个人年终考核必须为C或D。
四、各系(部、中心)、各职能科室及学院办公室负责相关集体活动的考勤,年终由学院办公室统计汇总并报告党政联席会议。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