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燕山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4年)》和《关于做好2024级学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艺术与设计学院制定了《艺术与设计学院2024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并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分流工作。
学院于6月29日下午在燕山大学音乐厅组织了2024级设计学专业分流工作。在2024级同学的共同见证下,本次分流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7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通过以下渠道在工作时间进行反映: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35-8074550
学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335-8047114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