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燕山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燕大教字[2021]7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艺术与设计学院根据学院的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实施细则,对教师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中的教学态度、教学过程、教学能力与水平、教学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开展了学生基础性评价、同行评价、学院审核性评价。经各系部评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批准,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教师共计16名,占教师总数的14.44%,其他教师考核为合格。现将2024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5日。
如有异议,请直接或致电学院党委书记办公室,电话:8046508。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