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考核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一般工作人员2023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期及考核对象
1.考核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教学工作量按2023年度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进行考核。
2.考核对象为全校在职在岗的一般工作人员,包含专任教师、实验员、职员、辅导员、其他教辅和工勤人员。
3.学院专家型“双肩挑”干部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等次
一般工作人员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一般工作人员考核优秀档次比例不高于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15%;单位考核为优秀的,不高于20%;单位考核为不合格的,不高于10%。我院2023年考核为优秀,院属各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考核优秀档次比例不高于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20%。
三、组织实施
一般工作人员2023年度考核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考核内容、等次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1。
各科室系部中心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本部门实际,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将考核内容和等次标准进行量化和具体化,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等次依据。
各科室系部中心要认真总结,对考核中反映出的问题要逐条分析其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对师生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问题,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其整改措施,接受师生监督。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用、解聘、奖惩、晋职、晋级和调整工资待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一般工作人员正常调整薪级工资;考核结果涉及到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按照《燕山大学关于印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燕大校字〔2020〕115号)执行。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328号)精神,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和综合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嘉奖、记功,一般分别不超过工作人员总数的20%、2%。经学校研究决定,各单位可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一般工作人员给予嘉奖奖励,发放奖金1500元,从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里支出。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科级及以上干部嘉奖奖励按原有学校政策执行。记功奖励方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后期单独制定。
五、时间安排
个人填写《燕山大学一般工作人员年度履职考核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单位填写《燕山大学一般工作人员2023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和《燕山大学一般工作人员2023年度不参加考核人员汇总表》(各一式一份,见附件3和附件4)。于3月11日11:00前报送学院综合办公室c310。
六、其他
1.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在高等学校建立师德档案制度的通知》要求,一般工作人员都需参加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结果填入年度履职考核表。
2.依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国保发[2016]15号)、《燕山大学保密工作责任制度》要求,个人保密考核工作纳入一般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同步开展。
3.手写及签字部分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切勿使用圆珠笔。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3月6日
附件1.《2023年度一般工作人员考核内容与要求》
附件2.《燕山大学一般工作人员年度履职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