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学模范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经获得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院级教学模范奖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请参照《高等学校教学模范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
2.鼓励各系(部)推荐长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
三、评选办法
1.各系(部)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教师申报,学院组织专家评选。
2.学院组织评选后,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教务科反映。公示结束后将正式行文公布。
3.推荐参加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的候选人,将优先考虑本届院级教学模范获奖教师。
四、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系(部)按照上述要求,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择优推荐(推荐候选人超过1人时须给出排序)。
2.申报人要认真填写以下材料:
1)申报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学模范奖的教师,请填写《燕山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学模范奖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5份)以及《成果佐证材料》一份(胶装成册);
2)候选人15~30分钟讲课录像(录像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刻成光盘1份,讲课录像应能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有关注意事项见附件4)。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
附件:1. 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学模范奖评选办法;
2.高等学校教学模范奖评选指标体系;
3.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学模范奖候选人推荐表;
4.录制讲课录像的注意事项。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14-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