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燕山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办法(草案)》及燕大党字[2005]45号文件“关于转发《关于召开燕山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艺术与设计学院工会委员会申请,学院党委批准,拟定于2015年3月19日下午召开艺术与设计学院四届三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大会,为了使教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力,认真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提请教职工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按提案要求提出提案,并认真填写提案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案范围:
(一)凡属本院职权范围内处理的内容,均可列为提案:
1.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有关问题;
2.学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科研、管理、基本建设、财务等方面工作及规章制度的有关问题;
3.有关教职工迫切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
(二)不属于本院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列为提案:
1.同宪法和国家现行法律、法令相抵触的问题,对国家某项法律、法规的修改意见;
2.纯属党务性质的有关问题;
3.纯属个别人或个别单位的具体问题。
(三)凡是不符合列为提案范围的意见或建议,可作为建议性提案,由提案组转有关部门另作研究处理。
二、提案要求
1.教职工提出提案前要弄清事实,按一事一案提出;
2.教职工提出提案,应由教职工二人或二人以上附议,必须含有提案人的建议和措施,否则不列为提案;
3.提案表可到提案组领取,提案组设在学院办公室。
三、时间要求
2015年3月15日前,各位教职工将大会提案提交会议提案组。
中共燕山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