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燕山大学《关于2025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就《艺术与设计学院2025级设计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办法》(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日。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反映:
学生工作办公室:0335-8074550
学院综合办公室:0335-8047114
附件:《艺术与设计学院2025级设计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办法》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