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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艺术与设计学院2025级设计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办法》的公示

2025年11月27日 14:53  点击:[]

根据燕山大学《关于2025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就《艺术与设计学院2025级设计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办法》(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日。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反映:

学生工作办公室:0335-8074550

学院综合办公室:0335-8047114

附件:《艺术与设计学院2025级设计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办法》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11月27日